注:1.上表中的“招生总计划数”不含部分学校(校区)面向萧山、余杭、富阳三区的招生计划数及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宏志班招生计划数。
2.保送生名额=(招生总计划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及特色班等招生计划数)×保送比例。
3.杭州绿城育华学校为民办学校,高中学费10000元/学期,住宿费2400元/学期。
二、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2016年杭州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及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保送生招生计划数和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确定保送生推荐比例,并原则上根据此比例和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确定各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名额(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核定),保送生推荐名额各校年级平衡、等额推荐。
三、保送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2.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身心健康,学业优良,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优秀(A等)项数3项及以上,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
四、操作程序
1.各区教育局(社发局)须成立保送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内初中学校的保送生推荐工作;初中学校须成立并张榜公布以校长任组长的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的保送生推荐工作。
2.在我局确定的保送生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初中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以素质教育和全面育人的理念为导向,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制定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初中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须坚持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对符合保送生基本条件的学生,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即将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其中学业成绩(由初中阶段若干学期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共5门学科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第二学期上述5门学科的一次年级集中统一测试成绩,换算成一定比例组成)所占权重不低于95%,德育、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所占权重不高于5%。
初中学校在制订《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时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各校制订的《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在上报各区保送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批准后的各校《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由区教育局(社发局)报市教育局初教处备案。
3.初中学校应将《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本校可推荐保送生总名额及各招生学校(校区)可推荐保送名额等相关信息,一并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等平台公示(不少于3天),并及时召开学生家长会向家长公布。
4.根据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初中学校对申请保送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综合评分高低对所有申请保送的学生排定先后位次,综合评分结果及排定的先后位次应向申请保送的全体学生及其家长公布。
5.综合评分及位次排定结果无异议后,由相关学生按综合评分排名的先后位次,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校区)。学生选定保送学校(校区)或放弃保送,须与家长一起签字确认,学生与家长选定保送学校(校区)并签字确认后不得再放弃保送。初中学校将确定的拟推荐保送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确定本校保送推荐生名单。
6.4月29日中午12:00前,初中学校通过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