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考生既可以在各批次填报在体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兼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艺术类考生如果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填报了在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则不能再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如填报了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则不能再填报在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艺术类的考生如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则可以填报在其它批次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3.志愿的填报和确认均由考生本人上网操作完成。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当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因本人泄露个人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表明所填报的学校未按本人所选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时是否愿意服从该校录取到其它专业,服从者按填报志愿系统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操作。
5.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填报,只有取得以上特殊类型入选资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及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考生才能填报特殊类型的招生院校。
6.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是经审查合格且在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才能填报相关招生院校的志愿。
7.下列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年龄、婚否有特殊要求,考生要填报这些学校和专业,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1)报考体育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2)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龄为16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l日期间出生),未婚;
(3)报考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侦察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在提前批录取的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4)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8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未婚。
8.限制报考本科A批录取学校的考生,不能填报本科A批录取的学校和在本科提前批次中属A批录取的学校志愿,只能填报在本科B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学校志愿。仅符合报考本省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不能报考在本科各批次录取的学校和外省高职专科学校的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