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专项计划(第二次)和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的公告
目前,西南民族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和海南医学院等5所院校实施的国家专项计划或地方专项计划仍有少量剩余计划。为完成计划,给考生增加录取机会,我局决定组织考生征集志愿。
一、征集时间
7月19日20:30——7月20日上午12:00
二、有关说明
(一)剩余计划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及计划数详见附表1。
(二)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或地方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且投档成绩须达到国家专项计划或地方专项计划相应科类征集志愿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详见附表2);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填报征集志愿。
(三)本次征集志愿的投档顺序是:先投国家专项计划的院校志愿,再投地方专项计划的院校志愿,如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已检索投档,地方专项计划所征集的志愿将不再检索投档。
(四)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征集志愿资格。
海南省考试局
2016年7月19日
附表1:
国家专项计划(第二次)和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计划表
(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说明详见《填报志愿指南》)
科类院校代码院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数备注
国家专项文史1015海南师范大学3汉语言文学1
国家专项文史1015海南师范大学4历史学3
国家专项文史1015海南师范大学5英语1要求英语高考成绩达到605(含)以上
国家专项文史1016海南医学院1中医学1
国家专项文史1016海南医学院2针灸推拿学2
国家专项文史1016海南医学院3护理学3
国家专项文史1095西南民族大学1旅游管理1
国家专项理工20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1油气储运工程1
国家专项理工1013海南大学19海洋工程与技术2
国家专项理工1016海南医学院20口腔医学1
国家专项理工1016海南医学院22预防医学2
国家专项理工1016海南医学院24中医学2
国家专项理工1016海南医学院25药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