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考试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学:
为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海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确保考试安全
考试安全是高考的生命线。各市县教育局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做好考试安全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安全。要进一步健全高考安全管理责任制,市县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考区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考试安全第一责任人;市县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逐级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高度重视招生考试队伍建设,结合当前考试安全的形势和特点,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的全覆盖式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针对性地开展考务培训,确保高考各个环节万无一失。
二、强化管理,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
各市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强化市县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作用,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要联合公安、工商、环保和工信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和“打击替考作弊”等四项专项行动。严密排查考试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强考点周边、考生集中食宿地的安全保卫以及卫生防疫工作,努力创建和谐温馨的考试环境。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主动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宣传工作,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法律条款内容,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