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2017年秋季高一新生开始,将采取“3+3”模式,即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组成,一本二本合并录取。从2020年起,海南省仅设本科和专科两个录取批次。
2017年起将一本和二本合并录取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本省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每科原始分满分150分,以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学生在修业期间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
明年起录取不再分一本二本
高招录取方式将随之改革。从2017年起,我省将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录取;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学生填报志愿时,本科不再分批次填报;学校录取时,在考生志愿填报范围内择优录取,以解决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问题。此外,2017-2019年招生录取仍分科类投档录取,2020年起,分学校不分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省教育厅透露,我省将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多元录取机制。各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
高职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
我省将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文化素质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并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这次改革的重点,是更好地规范评价的内容、程序,确保内容客观真实、程序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