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志愿的填报和确认均由考生本人上网操作完成。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当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因本人泄露个人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表明所填报的学校未按本人所选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时是否愿意服从该校录取到其它专业,服从者按填报志愿系统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操作。
5.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将取得相应资格的学校填报在平行志愿的“志愿1”的位置。
6.下列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年龄、婚否有特殊要求,考生要填报这些学校和专业,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1)报考体育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2)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不能超过20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3)报考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侦察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在提前批录取的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4)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6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未婚。
7.限制报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的考生,不能填报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和本科提前批中属第一批、第二批录取的学校志愿,只能填报在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学校志愿。仅符合报考本省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不能报考在本科各批次录取的学校和外省高职专科学校的志愿。
8.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就读院校及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查看院校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相关的限报规定,选报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就读的院校及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