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明确规定,2023年5月9日后,符合校园疫情防控条件的高校可安排毕业生返校;毕业生返校一周后,安排其他年级学生分批错峰返校。
省教育厅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境外师生(含外籍师生)暂不返校;境内外师生与省内师生同时返校。由于绝大多数师生都在中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可以在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措施有保障的情况下返校。
开学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坚持把全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学校准备验收不合格,材料准备不足,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全力以赴实现“两个保障”目标,即确保师生命安全,确保校园“一方净土”。
(2)明确责任。各高校应在省教育部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开学工作的具体职责。学校党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是开学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具体开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任务实施。建立学校和学院的两级工作制度,扩大工作臂,编织密集的管理网格。各高校应当按照区域管理的要求,协调地方政府做好联合防治工作。
(3)准确有序。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和会议部署,按照预定学生错峰返校时间倒排任务和时间表,做好各类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安全返校,学校顺利有序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