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比例
(1)实施梯度志愿招生模式的批次,按不超过高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量120%的比例备案(按规定比例备案),备案数量四舍五入。
(2)模拟备案后,实行平行志愿备案录取模式的批次按最终确定院校专业组计划数量的100%正式备案。
(3)特殊类型的批次不限于备案比例,根据符合备案条件的考生填写的志愿备案。
(4)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征集志愿者1:1比例投档。
2.生源分布统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招生模式的本科学校,省考试局将在正式备案前向学校提供一次或多次学生分布信息(包括招生计划数、备案人数、备案最高分、备案最低分、备案考生成绩、志愿者等信息),如果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反馈,根据学校原发给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我省规定的备案比例,正式向学校备案。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行梯度自愿备案录取模式的学校和实行平行自愿备案录取模式的高职院校,省考试局在备案前不向学校提供学生分布信息,并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我省规定的备案比例向学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