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录取工作在即,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保证高中阶段正常教学秩序,规范高中招生录取宣传工作,哈市教育局要求各高中,凡具有两个校区(含两个以上)的同一所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安排学生入学就读,不准以游学等各种理由调整学生就读校区。
2017哈尔滨中考政策变化
一是取消6个原有的加分项目。市教育局中学生乐团优秀团员、市中学生十大校园之星、市文明青少年标兵、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博士人员子女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是降低加分分值。将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全国劳动模范子女、省级以上专家子女、军人子女、华侨归侨子女、侨眷子女等7项加分分值,由原来的重点高中加5分,普高职高加10分分别下调为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报重点高中加4分;全国劳动模范子女、省级以上专家子女、军人子女、华侨归侨子女、侨眷子女(引资100万美元)报重点高中加2.5分。
三是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限定了保留下来的艺体特长生、体优生、中学生艺术类比赛获奖者等3个加分项目的加分范围。
四是严格界定政策加分政策的审批手续和程序。实行考生所在学校班主任、主管校长审查合格签字负责制,被认定的考生在考生学校张榜公示一周。经公示后无疑义的考生填报“政策加分审批表”报区中招办复审。市招考办对各区上报考生情况进行集体交叉审批。在每年的5月底6月初对审批合格的获重点高中政策性加分资格的考生情况在新晚报及网络公示一周。在公示期间,如有线索清楚的具体举报,一经查实,按照舞弊行为处理,取消考生政策加分,取消其报考省、市重点高中资格,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出具假证明(书)及相关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