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军分区参谋长就征兵工作答记者问(2)

黑龙江征兵网2018-11-23李一老师

记者:安置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魏参谋长:新《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今后城镇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退役士兵不再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凡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则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记者:今年有哪些优待政策?

魏参谋长:义务兵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中央发给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地方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农村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农村人均收入的2倍;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城镇兵优待金标准每人每月260元,农村兵优待金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在坚持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征集地优待、考学提干、退役后考学升学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简化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办法,并将往届毕业生、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

记者:今年的征集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魏参谋长:今年征兵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报名阶段,目前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报名截止时间7月31日;第二阶段为体检政审、审批定兵阶段,时间是8月1日至9月5日;第三阶段为运送新兵阶段,时间是9月5日至9月30日。

最后,希望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关心和支持征兵工作,希望全市广大适龄青年认清自己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踊跃报名应征,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挑选,投身火热的军营生活,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贡献自己的青春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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