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对中央委员或中央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中央全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
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今天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朱明国、王敏、陈川平、仇和、杨卫泽、潘逸阳、余远辉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令计划、周本顺、杨栋梁、朱明国、王敏、陈川平、仇和、杨卫泽、潘逸阳、余远辉开除党籍的处分。
在中央全会上,一些中央委员被确认开除党籍后,其委员身份一同被罢免,相应的递补程序随即启动。十八届五中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刘晓凯、陈志荣、金振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