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普周是由1997年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批准举办,从1998年起每年举办一届。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由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宣部、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出版和广电总局、国家公务员局、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等九部门组成,共同组织和指导全国推普周活动的开展。推普周期间,全国各地将由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牵头,与教育、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电、共青团和驻地部队等部门、组织共同配合,围绕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结合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示范校建设、教师语言文字能力培训、普通话测试和比赛、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通过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校园、城区主要广场、公园、街道宣传栏、灯箱广告、电子显示屏、公交车和出租车等刊播、悬挂、张贴推普宣传画、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形式,举办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经典诵读节目展演等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播中华文化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