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核定税额征收的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优惠政策规定调减定额后,将调整减后的定额填入申报表第17行“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B类,版)中涉及的相应填报行次及填报说明,原10万元统一修改为20万元。
四、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第5号)废止。
国家政策2018-10-24王新老师
(四)核定税额征收的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优惠政策规定调减定额后,将调整减后的定额填入申报表第17行“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B类,版)中涉及的相应填报行次及填报说明,原10万元统一修改为20万元。
四、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第5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