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产假规定,广东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新规定】

国家政策2018-10-19王华老师

2018年广东产假规定,广东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新规定】

【广州产假天数】

女职工产假:

1、顺产:顺产98天+奖励假80天=178天

2、剖腹产:顺产98天+剖腹产30天+奖励假80天=208天

男职工产假:

陪产假15天

【广州产假规定】

(一)生育假期:

顺产的:98天;

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

注: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计划生育手术假期: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30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10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上述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女方奖励假:80天

男方陪产假:15天

【广州产假办理依据】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41号)第十三条规定:

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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