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产假规定,四川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新规定】
24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截至目前,为与新计生法相适应,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已经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在内的至少15个省份修改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各地的产假分别延长至128天到7个月不等。明确取消晚婚假,并增7天婚假,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新增配偶陪产假15天。
15省份均取消晚婚假 部分地区增加婚假
随着北京的新计生条例出炉,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5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5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5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山西、山东、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7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
四川产假158天,陪产假20天
延长产假的同时,15个省份也对男方休陪产假或护理假制度作出规定。其中,最少的陪产假也有7天,最长的则多达25天。
在15个省份中,广西、宁夏两地的陪产假时间最长,均达到25天之多,四川省其次,护理假为20天。
除了规定陪产假或护理假天数,不少计生条例中都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例如,四川新修订的计生条例中规定:“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