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杰华指出,政策出台说明中央对生育意愿和行为有比较科学的把握,这是调整的基础。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应根据中央精神,适当进行政策的调整。“如何把好的政策落实好,让老百姓既能生得起,还能养得起,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重新审视生育审批制度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赋予了新内涵,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新时期最重要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说。
专家们认为,要实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在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同时,还应当研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经济、社会和家庭发展的政策,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使生育政策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要满足群众新的计划生育健康需要,需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拓展服务人群、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顾宝昌认为,应重新考虑一孩奖励政策的持续性,同时处理好过去的遗留问题和失独家庭问题。重新审视生育审批制度和孕检制度,管理和服务要走向尊重意愿、满足需求、便利群众、积极引导。应该鼓励各地根据各自的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工作模式。
江西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吴锋刚正在做一项关于人口红利的调研,他认为,未来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的不再是数量红利,而是人口素质红利。全面放开二孩,核心问题不在于人口总量,而在于人口结构以及人口变化的速率问题。未来的经济发展需要在劳动力素质方面下功夫。
“显而易见的是,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前的传宗接代为主,到如今的优生优育,国人的生育理念发生巨大变化,全面二孩的实施,有助于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更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吴锋刚说。
□北京现状
31至35岁妇女申请最多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了解到,自2月21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至2015年9月30日止,北京市“单独二孩”申请数和办证数分别为53034例和48392例。
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已通过“单独二孩”审批(已办证)的育龄妇女年龄段分析,截至9月30日,25岁以下年龄段育龄妇女270例,占总办证数的0.56%;26-30岁年龄段为11437例,占总办证数的23.63%;31-35岁为27435例,占56.69%;36-40岁8334例,占17.22%;41-45岁818例,46岁以上98例,分别占总办证数的1.69%和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