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对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社会保险补贴。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会救助。
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积极推动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其未就业的子女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流程,精简办事程序,使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参保、转移、接续医疗保险无政策障碍。
完善子女教育政策。保障持有居住证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创业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取得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普惠性幼儿园的权利,与当地居民平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转学手续,简化工作流程,提供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