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试点地区可获定向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试点采取三年滚动的实施方式,每年选择一批县级地区开展试点。
在试点范围的选择上,《通知》要求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较重,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输出地为主,选择一些县级城市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
《通知》要求,申报试点示范的地区应具备一定条件:试点地区主要领导应亲自负责组织实施;该地区近年来已经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出台了支持返乡创业的鼓励政策,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优先考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同时,试点地区应具有明确的方向和工作重点,能够突出本地区鼓励返乡创业的区域特色,且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意义,具备进行普及推广的示范价值。
“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地区,加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支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通知》称,国家将根据试点申报情况,在整合资源、盘活存量的基础上,予以政策支持、项目支持和渠道支持。
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达450万
据统计,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达到了450万人,还有约130万居住在城镇的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等下乡创业创新。在1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介绍了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情况及支持政策。
陈晓华介绍,各地各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发展势头很好,但一些地方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融资难、用地难、人才聘用难、技术获得难等问题,需采取进一步措施加以解决。
对于国办日前印发的《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陈晓华介绍,其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扶持范围进一步扩大。过去主要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这一次扩大到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城镇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等下乡创新创业。二是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更加明确。重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发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电商以及各类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等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通过领办创办新型的经营主体,组建团队、产业联盟和组建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业价值链,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三是政策措施更加系统。在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水用地用电、社会保障、入驻园区等方面的政策有创新和突破。四是落实要求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