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政策最新消息:全国地方各省市太阳能发补贴政策保证一览(15)

国家政策2018-09-18王新老师

宜昌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国家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我市地方财政补贴标准为0.25元/千瓦时。

光伏电站上网电价标准为1元/千瓦时,我市地方财政补贴标准为0.25元/千瓦时,地方财政补贴时间为10年。

到2020年,新增地面光伏电站装机5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10万千瓦。

随州市

支持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加强财政补贴。市财政从2013年起对“五个一百工程”予以专项补贴,每年补贴500万元,补贴项目根据齐星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需要安排。

实行用地优惠政策。支持“五个一百工程”地面电站建设,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且投资强度达到15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用地,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核定地价并按规定办理出让手续;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达到和超过1亿元的,实行“一事一议”。项目在行政审批中的市级行政性收费免交,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低标准收取,中介服务性收费按标准下限的20%收取。

荆门市

荆门出台光伏政策:补贴标准为0.25元/KWh,补贴期限五年。

山西省

太原市

对来并投资或扩大生产规模的光伏企业,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和必备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对实际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1亿元和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或奖励。

晋城市

发电电价补贴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的发电政策补贴外,市级财政还补贴0.2元/千瓦时;建设安装补贴按建设装机容量予以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执行年限暂定为2015—2020年);2013年—2015年建成的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国家、省单独立项予以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再享受上述政策补助。

陕西省

在落实好国家现有电价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鼓励市、县政府安排资金对光伏发电项目给予补助。各地不得以征收资源使用费等名义向光伏发电企业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费用。

陕西省未给予地面电站任何优惠政策,给予分布式1元/W的初始投资补贴(折合度电补贴大约0.07~0.1元/kWh)。规划从起连续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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