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公车补贴标准(最新)

国家政策2018-08-06王华老师

日前,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计划用2至3年的时间,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随着公车改革的不断开展,各省市也陆续公布了车改的补贴标准。公车改革也发布了新规定:各单位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按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补贴标准是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即最高不得高于1950元(例如云南、广西、贵州为最高标准)。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50%。各省份根据当地情况不同制定对应的公车补贴标准。

从已经公布的公车补贴标准来看,公车补贴的标准并非完全按照当地的经济情况决定的。个别经济较好地区公务员由于地方补贴较高,整体收入高,并且交通便利,公车补贴的金额。就以广东为例,科员及科员以下人员公车补贴仅为300元/250元,全国已公布省份中最低,是中央标准的一半。

补贴可以成为基层工作人员的新福利。小编觉得公车补贴对于事业编制员工来说,不再是遥不可及的福利,公车改革实施到位后,事业编制员工就可以按月领取一定的补贴,提高公务出行的便捷性和高效性。公车改革各地制定的补贴标准不同。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至8档不等。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从而避免了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事业编制人员都参与改革,而是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参改。改革后的公务出行保障,也不是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一种方式,而是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

除了公布公车贴补标准,各地区也针对公职司机做出了的安排和调整,以《福州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例。方案明确妥善安置司勤人员,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优先确定保留。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 (含5年)以内的在册正式司勤人 员,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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