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杭州市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杭州市宅基地出售买卖政策细则
自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抓住“破解农民建房难”的核心问题,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新举措,要让农民在美丽乡村中住有所居。
这下林土根紧锁的眉头可以舒展了。林土根是桐庐县分水镇东溪村党委书记,该村自2001年起停批宅基地,村民想建不能建,到2007年终于解冻了,可土地指标“僧多粥少”,多数村民还是没法建。建不了房,村民怪村委不作为、不争取,管不住违法,乡里、镇里又要吃“排头”,按下葫芦浮起瓢,为了管好这“两头”,这几年他没少添白头发,好在如今终于出新政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紧紧抓住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围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用地规划计划保障,简化用地审批程序,创新用地举措,强化用地监管机制,重点保障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的用地需求,有效破解农民建房用地难问题,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和运作新模式,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居住权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合理引导原则。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规划先行和政府引导作用,按照美丽乡村总体格局,引导农民建房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村规划,有计划、分阶段、有侧重地推进。
2.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利用低丘缓坡等非耕地资源,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坚决执行“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政策,结合“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和“无违章县”创建,全面整治“一户多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