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退出宅基地后生活得到了合理安置,同时又增加了耕地,置换出了建设用地。淮安市的土地使用改革得到了农民的认同。在曲福田看来,它要归功于,淮安市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来始终没有偏离一个轨道,那就是,既要坚守耕地与生态红线,又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
6月25日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国土资源部为今天土地日制定的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目前,我国一些地方正在试点土地利用制度改革,这些改革措施包括农民宅基地退出制度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等。土地利用制度改革既是在积极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可行做法,也无一例外地会涉及农民的安置问题。
自从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措施推出以来,无论国家层面还是国土资源部均在反复强调,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各地也出台一些措施要求,值得肯定的是,很多地方在土地利用制度改革过程中,就农民利益问题积累了不少好的做法,取得了成功经验。但是,个别地方也出现了强迫农民上楼、擅自改变农用地性质等问题,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也因此受到质疑。
江苏省淮安市在进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过程中,始终将尊重农民意愿当作一个底线来对待,特别是在农民退出宅基地后,让农民住什么样的房子将决定权交给农民,这样做,不仅最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民的需求,而且还可化解土地使用改革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矛盾,更重要的是,让农民也成为土地使用改革的真正受益者。
淮安的经验证实,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只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这项改革才能进行得下去,才能赢得农民的理解与支持。农民的利益无小事,在进行土地利用制度改革过程中,切不可轻视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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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在金湖县银涂镇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坚持统筹规划、依法自愿、合理补偿原则;以建设涂沟农民公寓、银集荷塘湾公寓为载体,采取货币安置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解决退出农村宅基地农户的安置问题,其中安置补偿费县财政承担80%,乡镇财政承担20%。被安置户享受社区居民同等公共服务,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由个人自由选择,退出宅基地农户除宅基地外,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成员同等权利和义务。目前,该试点区域内先后货币安置137户,房屋产权调换安置农户339户。下一步淮安市将就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的范围、退出原则、退出类型、整治利用、安置补偿和有关配套政策作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