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基本原则
据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因此工作中必须把握基本原则,守住政策底线,积极稳妥推进。
市委35号文件对这项工作的基本原则表述为六条。
一是依法规范原则。要按照《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照法定内容和程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
二是保持稳定原则。实施中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要保持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地块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和不影响正常农业生产经营。
三是民主协商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动员农民积极参与,发挥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作用。土地调查、丈量、确权、登记等重大事项,要由村民民主决策,结果要得到农民同意,不得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
四是“确地”为主原则。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省统一要求,要坚持以确地方式确定农户承包权益。凡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都要确权确地到户。
五是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各地农村土地承包实际,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