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把握政策界限,妥善解决问题。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确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原则依法妥善解决。要组织力量对土地承包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妥善解决可能影响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对于具有共性的问题,要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认真研究依法提出确权登记政策性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于局部性的问题,鼓励各地按照“一村一策”或“一事一议”办法,依靠群众,用群众接受的办法,实行差异化、区别性措施解决问题。
(四)加强检查指导,认真做好总结。市政府将派出指导组,定期对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进行通报。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各地要在每月末以书面形式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农委,遇有重大问题随时报告,联系人:苏辉,电话:8272912,13624560306。工作完成后,要对确权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