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2018-07-26王华老师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检时间】:检查无异常的情况下,妊娠6个月内的每月检查一次;妊娠7个月起,每两周检查一次;最后一个月应该每周检查一次。
2018年新余市产检假规定及产检费用报销政策说明
2018年青岛市产检假规定及产检费用报销政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