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于洪区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在发展家庭农场、规范工商企业进入农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流转、设立流转保障金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规范流转行为、程序,探索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新机制,完善土地流转审查、奖励、调解仲裁新机制。
二、沈阳市农村土地确权政策解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也有利于促进农村改革、加快土地流转。从2009年开始,辽宁省根据农业部的要求,先后在清原满族自治县、新民市、东港市和彰武县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辽宁省全面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沈阳市等5市、辽中县等24县(市、区)财政部门筹措2146.9万元支持试点工作。
试点开展以来,农业部门采取多种方式以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准备,通过入户调查,收集发包方、承包方、集体耕地等相关信息,形成标准化信息格式;组织对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地类等情况现场勘查,在工作底图上进行标注;将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在村、组展开公示,以完善承包合同和登记簿。各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快速推进,一些地区根据农作物生产特性和季节特点,采用先测量、后入户的办法提前完成了农户承包地测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