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二:流程要清晰
一是摸清底数,全面了解人口状况、耕地面积和承包情况等信息。二是梳理问题,对各类土地承包矛盾和问题进行排查分类,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三是综合考虑地理地貌、财力支撑、专业力量等因素,探索面积测量技术路径,选择适宜的技术手段。四是由省级统一建立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要统筹考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衔接,加快建设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应用平台,制定省、市、县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汇总和动态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原则三:问题要调处
农村土地问题错综复杂,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刘元坤要求结合民主协商、村民议决的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题作用,通过成立村民议事会等形式,公正、公平、公开第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注重发挥驻村干部、乡贤、寨老、威望高的农民熟悉情况、调节纷争的积极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与仲裁委员会、乡(镇)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庭和村级土地纠纷调解小组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三级调处机构作用,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信访、调解和仲裁工作运作机制,推进全省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运作的轨道,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三是对于苗头性、倾向性和具有共性的问题,要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对局部性的问题,按照“一村一策”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问题,对设计全省性的重大政策问题,要及时上报,研究解决。
原则四:质量要保证
既要充分利用国土“二调”现有成果资料,尽量减少人工和费用成本,又要严格技术规程,不能怕麻烦、图省事。要根据实际,统筹安排,科学把握进度,分期分批,积极稳妥推进。先抓好试点,及时发现问题,找到解决办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不搞齐步走,一到切,不强求百分之百。要实行全程管控,把握关键环节,守好质量关口。要始终把农民群众满不满意、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作为检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质量的重要准则。
原则五:稳定要保持
确权登记颁证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与农村和谐稳定息息相关。对此,刘远坤指出,这项工作有两条底线:一是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要特别注意保护农民工、农村妇女、复退军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防止个别村组借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限制或者剥夺承包土地的权利。严谨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制、严禁借机乱收费、严禁弄虚作假,严格做到权属不清的不登记、矛盾不解决的不登记、改变土地用途的不登记。二是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要强化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做好矛盾分类排查、风险评估,科学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预案,有条不稳地防范和化解各类突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