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开展整县推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试点示范。农民合作社主要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间互利共赢模式。支持政府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扶持鼓励有技能有经营能力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同时,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机制推进特色县域经济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农垦体制改革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另外,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机制上,要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和高效使用机制,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精准扶贫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公共服务均等覆盖体制机制、完善美丽乡村建设制度、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农民平等参与就业创业机制来健全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通过夯实农村基层党建基础、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法治建设来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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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户主可以将其使用权流转,不过流转范围一般仅限于本村、本小组等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如今,在浏阳市,农村宅基地流转范围已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放宽到全市范围。记者昨从浏阳了解到,该市已被确定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也是湖南唯一改革试点县市,承担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改革试点任务。
其实,从2015年3月开始,浏阳就已作为国家试点县(市、区)启动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使历史形成的超面积宅基地得以确权发证,引导了一户多宅、超标准面积主动退出。截至目前共办理宅基地确权8267宗,收取有偿使用费53万元,自愿退出宅基地37户,达成退出意向221户。
浏阳市国土局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有序推进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该市出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对宅基地的审批、使用、确权、退出、流转等进行了详细规范。
其中,对于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或全家户口均已迁出且自愿有偿退出原有宅基地的,可以通过协商或委托公开竞价的方式在规定范围内流转。根据规定,这个范围从原来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放宽至浏阳全市范围内(不含城区街道及浏阳经开区、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