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2)

国家政策2018-06-06李天扬老师

最新泸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资信证明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1份(中心格式,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内容涂改无效)。
  2、借款人夫妻双方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表(即“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各1份;
  3、房监所出具的借款人本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查询说明原件1份;
  4、借款人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用于还款的储蓄存款帐户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6、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2份(复印户口簿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派出所开具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
  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结婚证、死亡证明复印件各2份,在贷款办理窗口现场填写“未再婚声明书”原件2份(中心格式);
  离婚后未再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2份,在贷款办理窗口现场填写“未再婚声明书”原件2份(中心格式);
  从未结婚的,在贷款办理窗口现场填写“未婚声明书”原件2份(中心格式);
  8、购房首付款票据复印件2份;
  9、网签购房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另提供购房初始登记复印件1份;
  10、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贷时提供缴存地出具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并加盖公章;
  11、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申贷时提供毕业证复印件2份;
  12、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公积金贷款办理机构提交申请资料;
  2、公积金中心贷款办理机构审查和审批后出具承诺书;
  3、开发企业向公积金贷款办理机构提交借款人所购房屋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
  4、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5、借款人到房监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6、银行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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