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3月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5%,月利率只有2.92‰,五年以上年利率4.0%,月利率只有3.33‰。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解读: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国有商业银行同类贷款低2%左右。以贷款人使用贷款40万元,期限30年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比商业银行少 16.73 万元。贷款利率降低后,进一步减轻了还款压力,对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无疑是一大喜讯。
新政8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凡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8万元提高至42万元。
解读:这项举措,是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在研究分析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以及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职工实际需求后管委会审慎作出的。对于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新政9
取消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限制
职工家庭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次月就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享受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标准。
解读:与其他地区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较第一次的利率标准有所上浮相比,本次出台的新政最大的亮点不是取消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限制,而是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仍可以享受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标准,这项政策对那些打算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市民来说绝对是个福音。
新政10
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在外地就业,且在就业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户籍在信阳市并在信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解读:我市是个外出务工人员大市,以前许多人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却因房价过高等原因而选择回信阳购房,致使公积金费用白白缴存。而我市出台的这项新政对于那些在外务工但又无力购房的人群有很大帮助。考虑到目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在全国才刚刚起步,我市较早启动这项业务,主要是考虑为我市在外地就业人员回户籍地购买建造住房,提供低息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这项新政可以说是为我市广大外出务工人员量身定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