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国家政策2018-08-29三水老师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平顶山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支款申请书》(加盖单位在中心的预留印章、经办人签字);

4、单位开户行、账号全称。

5、根据提取条件的不同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平顶山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平顶山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持申请资料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单位审核确认后在《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加盖印鉴。

2、职工或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持《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申请资料到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县(市)区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中心经办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查。

4、中心服务大厅或县(市)区管理部前台业务办理人员收到审批通过的指令后办理该笔提取业务。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平顶山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需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具体额度根据职工病情或家庭生活困难程度由中心核定。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