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移:按照住建部要求,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已于2017年7月1日全面启用。
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可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再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异地转移申请,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向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信息。
如果公积金转入地为洛阳,本人可持身份证到洛阳住房公积金中心柜台申请办理。
如何添加公积金共同还贷人?
目前,洛阳地区添加公积金共同还贷人仅限合法配偶,尚无法添加父母作为共同还贷人。
例如,未婚时通过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双方可持各自身份证、增加人的户口本、结婚证到公积金中心贷款柜台添加配偶为共同还款人。
商业贷款可否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洛阳市尚未开展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业务,无法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购房时办理为商业贷款,可按照偿还商业贷款办理公积金提取。具体办理需持以下材料:“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近三个月银行还款明细、身份证”。在还款期内,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需一年以上,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当期还款本息总额,提取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无需单位盖章,本人转账银行卡需是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及洛阳银行的借记卡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