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调整新方案

国家政策2018-08-22三水老师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9%,个人缴费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9%+1%大额互助基金,个人缴费比例2%+3元大额互助基金,退休人员只需缴纳3元大额互助基金。其他人员缴费比例:

(1)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2)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60元。

(3)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6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缴费比例0.2%

工伤保险:2016年7月1日起,北京市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最低行业基准费率从现行的0.5%降至0.2%,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从三类细分为八类,实现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对于有些费率或将上升的行业,则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仍按现行标准执行。调整后,北京将比国家新的平均费率低0.25个百分点。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五险一金缴纳基数

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一般是根据员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来核定的,具体表现为:

1. 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300%及以上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照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2. 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60%及以下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照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 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在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申报五险一金缴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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