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产假期间的待遇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以上,就是,律师365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的知识,主要是为大家介绍了新政策与以往的区别以及二胎产假的长短和产假期间的待遇问题等等,如果大家有二胎的打算,建议先好好阅读这篇文章,了解相关的政策。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泉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