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考试(7月30日-8月10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笔试由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办统一命题并派专人监督巡视。各市(州)“三支一扶”办负责本地区招募笔试的考务工作。各市(州)招募笔试地点请于7月20日前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笔试时间:7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
笔试成绩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办负责公示。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面试、体检工作。经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需向各市(州)“三支一扶”办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州)要对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资料不完整、信息不真实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
对审核确定的考生,各市(州)要将其《“三支一扶”(农技特岗)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本(市)《“三支一扶”(农技特岗)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含电子版)、本市(州)考生体检总体情况和体检发票(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开具),于8月19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办。考生体检表由各市(州)负责保管。
(三)岗前培训(8月20日-8月29日)。各市(州)要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农技特岗)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将新招募人员纳入本地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范围,组织参加不少于5日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拟招募人员经省“三支一扶”办审批通过后,由各市(州)、县(区)组织参加全员岗前培训,尽快熟悉基层情况。
(四)派遣到岗(8月30日前)。各地特别是县(区)级“三支一扶”办要加强与基层服务单位的沟通联系,明确每一名“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要积极推进选拔“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高校毕业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和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8月30日前,由各市(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办统一安排招募人员到服务县(区)报到。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971-6306314
注:各市(州)所属县(区)2016年“三支一扶”(农
技特岗)岗位分配计划表随后发布
附件:1.“三支一扶”(农技特岗)人员登记表
2.“三支一扶”(农技特岗)人员健康状况要求
3.“三支一扶”(农技特岗)人员花名册
4.“三支一扶”(农技特岗)人员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