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分类明细表
3.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个案评估流程
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补偿分类细目
一、征收稻田
按每亩补偿4200元计补。
二、征收甘蔗田
糖蔗每亩补偿4300元;食用黑蔗每亩补偿5200元;食用黄皮(白)蔗每亩补偿7000元。
三、征收菜地、作物地
已覆盖种植的,每亩补偿4200元;已开垦但未投种的,每亩补偿开垦费1200元。
四、征收山林地
山林地青苗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一)宜林地每亩补偿1000元;
(二)郁闭度大于等于0.1小于0.2的疏林地每亩补偿1600元;
(三)郁闭度达0.2以上(含0.2)的新造林地(造林三年内、树木平均胸径在5厘米以下)每亩补偿2400元;
(四)郁闭度达0.2以上(含0.2)树木平均胸径5-15厘米(含5厘米)的林地每亩补偿3200元;
(五)郁闭度达0.2以上(含0.2)树木平均胸径达15厘米以上(含15厘米)的林地每亩补偿4800元;
(六)灌木林地(棘林地)每亩补偿1400元。荒山上非人工种植的草丛荒地不予补偿。
五、征收果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