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涨工资最新消息,四川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政策改革 (3)

国家政策2018-07-17李天扬老师

机关事业单位“五险”都将并轨

养老保险只是社保当中的一种,公务员在其他保险上会不会也和企业并轨?

胡晓义: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就社会保险而言是5个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现在除了养老保险之外,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在1998年国务院就作出了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普遍参加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所以你说的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在制度上是没有障碍的。

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法律上都作出了相应规定,我们正在推进这些工作。所以这次的改革重点放在养老保险方面。实际情况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去没有完整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框架,而2010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专门授权国务院对公务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提出方案。所以这次也是落实《社会保险法》的一个举措。

不“吃”3万亿元企业养老基金

改革后,由于没有基金的积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会不会“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胡晓义:这个问题非常实际,我注意到前一段网络上的评论也比较关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间比较长,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进行。改革的范围从原来的国有企业,逐步扩展到其他所有制企业,还有城镇其他一些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很大。到去年底已经覆盖了总量3.4亿人左右。这些年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现在总的基金积累已经到了3万多亿元。

而国务院决定机关事业单位从10月1日起实施改革,这是一个新举措,过去确实没有基金积累。那么会不会出现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去“吃”这3万多亿元呢?我可以明确回答,不会。

国务院《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和基本规则是和企业统一、一致的,但基金单独统筹,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的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责任。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现在企业的抚养比大致是3:1,而事业单位抚养比就高得多,我印象中大概是2.5:1,机关更高,大概是2:1。考虑到抚养比的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所以,落实国务院《决定》,就不会出现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大家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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