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是否一定要补交2万元才能提车的问题,这位李经理没有正面回应,他表示,黄小姐没有签订过正式销售合同,也未提车上牌,不可能给她享受2015年的6.15万元“老政策”。“如果她不接受‘新政策’,我们可以退还1万元意向金。”他向记者说明,在2016年上海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没有出台的“空窗期”,公司将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即着急提车的话先交全部车款24万,之后再根据上海本地出台的补贴政策补款或退款。
自我设防
今年2月,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透露,截至2015年底外牌车辆总数达到124万辆,将进一步加大对上海外牌车辆的限行力度。上海外牌车辆的“限行”政策使许多市民把眼光对准了新能源车。但记者调查发现,今年新能源车的销售不升反降,原因就在于上一轮上海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在去年年底到期,新的政策迟迟未见出台,持币待购的消费者和4S店都异常谨慎,等待“靴子落地”。
在这种情况下,4S店要求消费者“加价”,并最终视补贴政策落实“多退少补”的做法或能理解了。
为此,记者又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分别致电比亚迪汽车上海毅欣汽车销售服务店和比亚迪汽车官方客服热线。“毅欣”工作人员说,今年比亚迪唐和秦国家补贴3万元,比去年减少0.15万元;上海2万元,比去年减少1万元。记者问,2016年上海地方补贴政策不是还没有出台吗?标准从哪里来?工作人员称,去年比亚迪唐上海补贴3万元,今年很可能减少至2万元,加上国家补贴总共5万(比去年减少1.15万元),这是现阶段4S店的一个“内部预估标准”。言下之意承认,这是该店根据判断“预设”的一个补贴金额。比亚迪官方客服人员则表示,目前还没有统一补贴标准,建议消费者可以和经销商自行协商。
法律解读
针对黄小姐的问题,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蒋锋认为,“意向金”不是法律专业术语,收据上写的“订金”是指交易习惯中的预付款,如果销售方不能履行继续合同义务,那消费者有权要求返还“订金”,但无法得到赔偿。周蒋锋同时也表示,目前政策尚不明朗,政策法规调整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违约方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采访中,相关各方都呼吁,本市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2016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让消费者和新能源汽车销售商都吃“定心丸”,避免纠纷,也让绿色出行惠民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