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最新规定,探亲假最新政策(2)

国家政策2018-06-01才子老师

(1)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3)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夫妻双方都享有探亲假的,只能由一方享受探亲假的待遇。而且《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还对上述情况中的相关概念做了具体解释:

(1)《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指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2)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3)“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2、探亲假的待遇

(1)假期时间

A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B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C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因此,根据此规定,职工在休探望父母和配偶时,除了法定的探亲假,用人单位还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计算在探亲假内。

职工与配偶、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探亲规定》每年探望配偶一次,每四年探望父母一次。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住在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母亲,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和延长探亲假期。

(2)工资待遇

A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B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关于探亲假往返路费的计算标准,各地都对其计算基数存在不同的规定,具体实施可以参考各地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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