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城市是我国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把握发展规律,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挥这一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这些鲜明的工作方针,势必将极大地影响到今后我国城市的规划水平、建设水平以及管理水平。
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无疑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城市工作领域的细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贯穿《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一根红线,既是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更是党的根本宗旨在发展观中的深刻体现。城市的核心是人,人作为最为关键也最为重要的因素,其需求无非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城镇建设水平关联居民生活质量,也是城市生命力所在。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解决好人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不仅是城市工作的价值指向,而且是城市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标尺。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十分重视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总书记还在着重强调:“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增强城市宜居性,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中央文件中也有过多次诗意的表述,“城镇建设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等等。但是现在,正如总书记在“十三五”规划建议说明中所指出的:“按照常住人口计算,我国城镇化率已经接近55%,城镇常住人口达到7.5亿。问题是这7.5亿人口中包括2.5亿的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常住人口,他们在城镇还不能平等享受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带来一些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因此,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新时期城市建设、发展、治理的价值所在。
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必须把农民工市民化作为重中之重来考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强调:“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农民工市民化,大中小城市有不同要求,要明确工作重点。”与此同时,还要化解城镇化进程中诸如雾霾污染、交通拥堵、垃圾围城、城建“摊大饼”等各种“城市病”;还要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成果;还要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诸如此类。为此,必须着力提升城市的规划水平,以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促进“多规合一”来科学谋划城市“成长坐标”;必须着力提升城市的建设水平,加强城市地下和地上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海绵城市,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按照中央要求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推进城市绿色发展;必须着力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打造智慧城市,以实施居住证制度为抓手推动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城市公共管理,全面提升市民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