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省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广西省电动车补贴详细政策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自治区政府已于6月17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今年开始,广西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会获得购车补贴,具体数额由各市确定;还将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进行补贴,用电价格也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今年推广500辆之后逐年增加
根据《意见》,广西将从2015年至2020年每年推广一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今年为500辆,2016年为1000辆,2017年为2000辆,2020年全区各地在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占比有较大提高,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比较完善。这些新能源汽车不仅包含纯电动乘用车,还有混合动力车及燃料电池车。
今年,广西将在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开展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自治区级、市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为了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舒心,《意见》还提出,除了要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各市要编制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与布局专项规划。另外,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审批、建设时要配建充电设施,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应按一定的比例规划和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位。
对于公共交通工具来说,新能源车辆最需要的是充电场地,《意见》要求结合现有的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建设。在建设费用上,政府也会给予一定补贴。按照《意见》,各市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补贴标准,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财政补贴。
购买新能源汽车可获购车补贴
为了调动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的积极性,广西也推出了补贴政策。按照《意见》,广西将会鼓励各地出台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置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