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中考统招生录取政策方案

贵州中考2018-06-16王新老师

统招生录取

根据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体育5门考试成绩总分(含加分)、综合文科、地理生物2门成绩等第择优录取。

升入一般高中、五年制大专的学生应达到以下条件后方可录取:

——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毕业考评成绩必须在C等及其以上,其余课程至少有5门在C等及其以上。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中至少有4个方面评价等级在C等及其以上。

——在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体育5门总分达到市招考委员会划定的最低分数录取控制线,综合文科、地理生物(合卷)成绩达到C等及其以上。

报考示范性高中学校的学生,还应达到以下条件后方可录取:

——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毕业考评成绩必须在B等及其以上,其余课程至少有4门在B等及其以上。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中至少有4个方面达到B等及其以上。

——在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中,综合文科学业考试成绩达B等及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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