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应征入伍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
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2、公民应征入伍需要符合哪些政治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
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
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
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3、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
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体重标准: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
高-110)kg。
视力标准: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
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
上文化程度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以下简称高校在校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
达到相应标准,合格。部队所需各类条件兵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外科: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颈强直,明显
斜颈,III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
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有颈、胸、腰椎骨折史,影响
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
股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