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义务兵服役期间政府每年发给不低于4500元的优待金;退役时选择自主就业的,由部队按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五、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含在校生)按照本科学历每人不低于3000元、专科学历每人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大学生参军入伍后,其家庭在符合相关条件政策的情况下,优先被纳入城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围。
七、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创办中小微型企业的列入“3个15万”和“万户小老板工程”重点扶持对象。
八、大学生入伍退出现役1年内进行1次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不得低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