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综合结论】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组综合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考核情况和基层单位意见,签署政治考核结论。3、普通高校学生考核:在普通高等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其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组统一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会同学校负责政治考核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办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对其政治考核。4、出国(境)人员考核:16周岁以后有出国(境)经历并且连续在国(境)外驻留6个月以上的应征公民,应当由国家驻外机构或者派出单位对其出国(境)期间现实表现出具证明材料,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5、考核复查内容方法:政治考核复查重点是审核新兵档案,主要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有无涂改、信息有无疑点、程序是否规范等,并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形式,进一步核实个人经历、掌握思想底数。复查中发现疑点,协商驻地公安机关进行网上信息核查,驻地公安机关应当积极配合。必要时可发函至原征集地县(市、区)兵役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兵役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在收到协查函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