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志愿设置
2016年除美术类梯度志愿、艺术类(不含美术类),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次及特殊类型招生未实行平行志愿,其他各科类(含体育类、美术类平行志愿院校)、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各科类、各批次志愿设置见附件《贵州省2016年高考志愿纸质样表(一)、(二)》。
四、平行志愿投档要求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体育类为综合分、美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文史、理工类为高考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高考合计总分相同考生投档排序规则为:当考生合计高考总分相同时,具有我省2016届普通高中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若考生具有学考成绩,则学考总分高的考生排序在前。若考生学考总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其他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综合分相同,专业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专业分再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合计总分位次排序。
美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合计总分位次排序,若文化合计总分位次相同艺兼文考生优先。
五、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一)军队、公安院校招生
1.按照教育部、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规定,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未婚。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填报,非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要进行“面试”、“军检”及政审,公安类院校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军队、公安类本科志愿,填报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院校”栏内。公安类专科志愿,填报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