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四: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使用。等级性考试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的“两个依据”之一。
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
贵州省从今年开始实施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方式,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其中,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参加由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成绩测试,以及由高职(专科)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成绩方面,2016年至2020年使用现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021年起使用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此外,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专科)院校。按照国务院要求,2017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应达到高职(专科)院校招生总数的60%以上。
保留两项地方加分政策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革方向。
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整规范权限在中央。贵州省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执行教育部等五部委的政策规定。
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方面,目前贵州省仅保留两项,分别是“计划生育加分项目”和“见义勇为人员加分项目”。贵州省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仅适用于省内高校录取。
三项重要改革
解读方案
2016年
一是合并二本、三本录取批次。为促进高校突出办学特色,促进中学实施素质教育,贵州省今年将合并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的二本、三本录取批次,将原来在三本批次招生的院校并入二本批次招生。
二是实施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试点工作。为突出高职(专科)院校办学特色,发挥高职(专科)院校招生自主权,今年贵州省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将有30%的计划用于分类考试招生,即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录取方式,文化素质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由高职(专科)院校自行组织,两项成绩之和作为录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