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凭二代居民身份证使用接待大厅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
3、可在网站→民生服务→表格下载→出入境)下载申请表。
4、可在接待大厅或派出所咨询台现场领取申请表。
温馨提示:手工填写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申请表须填写完整,不得复印,并粘贴本人六个月内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灰色背景)。
步骤三:照相:首次、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护照须采集电子制证照片。
1、申请人可到接待大厅或派出所照相室现场采集。
2、可以登录“翼-拍照”互联网服务平台查询选择能够拍摄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要求的照相馆采集,并领取由照相馆打印的照片回执单。申请证件时须提交照片回执单。
3、16周岁(含)以上、在本市采集过电子制证照片的申请人,一年内再次申办无需重复采集。
步骤四:申请:
1、递交申请材料。
2、回答有关询问。
3、采集指纹。在递交申请时采集指纹(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因特殊情况无法采集指纹的,须提交相应证明,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换发护照并补采指纹。
4、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步骤五:交费:
申请人应当于递交申请当日在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或派出所交费。
步骤五:取证:
(一)免费速递服务:为方便申请人领取出入境证件,我市为部分申请人提供免费速递送证上门服务。目前享受免费速递送证上门服务的人员范围是:
(1)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
(2)60周岁以上及16周岁以下申请人;
(3)持残联颁发的残疾证的申请人。
(二)收费速递:如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申请人需邮递证件,可以持《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到接待大厅速递柜台自愿办理,并交纳相应费用。收费速递不限投递区域。
(三)窗口取证:未办理证件邮递的申请人按预约取证日期,携带《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代取人需持上述回执单和双方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