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办:要重点摸排扫除在客运,货运,仓结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妙力;寄生在车站码头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交通工程建设中强揽工程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的黑恶势力。
综治办:要重点点摸排挑头闹访,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阵型”,“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段破坏社会秩序谋取不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卫计办、卫生院:要重点摸排扫除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蔽诈勒索的黑恶势力;重点摸排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职业医闹”等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新村办:要重点摸排扫除在国土资源管理领域,雇器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煽动闹事、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濫采随意殴打群众及闹事的黑恶势力。
农林水办:要重点摸排扫除在农业、林业、水利建设行业,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滥开滥采随意殴打群众及闹事的黑恶势力。
其他综治成员:责任单位根据挂村、扶贫等工作结合进行督导相关村扫黑除恶工作。
三、涉黑涉恶犯里线索管理制度
1.线索收集。派出所、各级村、综治办应当全面收集本辖区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报、媒体报道、曝光;犯罪嫌疑人自首;督查察成查办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相关单位或部门执法执纪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2.线索转办。对收集的线索,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逐一填写呈阅单,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处理意见,次日内转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送,各单位要指定名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线索转办单位和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3.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在执法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有关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由各部门提出拟办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将《问题线索移送函》及有关证据、证明材料复印件、涉案款物或清单,按照职责权限移送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出所。派出所在查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注重发现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报,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发现有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黑恶势力力“保护伞”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有效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间题线索移送函》及有关证据、证明村料复印件、涉案款物或单一并移送执纪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