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7)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九、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制定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落实责任,分解到人,保证其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2)进出口处醒目位置应设置规格统一、内容齐全的施工标志标牌:
①施工单位简介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监督电话;
②工程概况;
③施工现场平面图;
④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名称;
⑤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3)各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应合理,施工区与办公区和生活区要严格分隔,各区域间应满足防火间距。现场灭火器材配置要合理,卫生责任区要责任到人,划片包干,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4)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应齐全、标准、有效。
(5)各施工现场做到平整、畅通,道路入口处、交叉处应设指示(导向)牌,危险地段应设警戒标识。
(6)各施工现场应设置供、排水设施,施工场地不得积水。
(7)材料、机具等应严格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布置,各种料具要严格分类,堆放整齐,并挂牌标识。易燃、易爆物品要专库存放,并加强管理。
(8)各施工现场应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语。
(9)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其噪声和振动应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做到施工不惊民、不扰民。
(10)应经常对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11)禁止在施工现场露天熔化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12)施工现场堆放、使用散装建筑材料,应遮盖或洒水压尘。装卸散装建筑材料,不得凌空抛扬。
(13)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或场所不得与职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同职工宿舍保持200m安全距离。
(14)施工场所及职工宿舍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施工场所或者职工宿舍的出口。
(15)职工宿舍区内应有灭蝇灭鼠措施,有防寒保暖和防煤气中毒设施,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m2,应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室应不超过20人,室内应通风无异味、无垃圾,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轮流卫生值日。